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2021年8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报,命名天津市等16个城市为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依托《天津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台了专项扶植政策。三年创建期间,我市完善城配基础设施,推动城配车辆规范发展,规划布局三级绿色货运配送节点网络。选取4个一级货运枢纽、8个二级公共配送中心、293个三级末端共同配送站作为我市绿色货运配送节点。对我市城配车辆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在我市中心区大型超市、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实行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和夜间配送等先进运输模式,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下一步,天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智库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做好宣传引导,发挥“资源整合+结对共建+一平台多节点”的模式优势,推动本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