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机制性短板、深层次问题……一直是深化公安改革的“难点”“痛点”。
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一系列务实举措让“难与痛”迎刃而解。
改革是理念,更是行动。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坚持以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机制优化为支撑、以效能提升为目标,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大刀阔斧推进警务体系重塑、警务流程再造,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警务质效大幅提升。在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的2020年度社会评议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天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综合评议给出97.66分,较2019年、2018年分别提高6.27分和9.88分。
聚焦精简高效,强力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改革
机构臃肿、职能交叉、警力分散,长期制约着公安系统的运行效能。精简整合机构、完善职能配置,天津公安机关锚定目标,乘风破浪纵深推进公安改革,构建统一高效的公安管理体制。
精简机关——“瘦身强体”,对标对表公安部机构设置,优化调整40个市局直属单位机构,撤销13个直属单位,将直属单位内设的287个科级机构整合为92个副处级机构,下放出入境管理等职能至分局,推动垂直化、扁平化管理成为现实。
压减层级——“通润血脉”,将滨海新区公安局所辖11个分局全部撤销,直接管理指挥派出所,变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在15个属地分局推行“大部制”改革,裁撤102个内设机构,将原来的20多个部门整合为决策指挥、管理监督、警务实战、保障支援四大体系,组织架构更科学,决策部署更高效。
下沉警力——“强筋健骨”,出台新警必须充实基层、经历必须涵盖基层、遴选必须面向基层、提拔必须注重基层的倾斜政策,连续两年开展机关警力充实基层工作,3870名市局、分局机关警力充实至基层所队,派出所警力占分局总警力的53.6%,瘦了机关的身,强了基层的体。
聚焦提质增效,强力推进派出所运行模式改革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基础,深化公安改革的工作重点在基层、解决难点也在基层。天津公安机关针对制约基层警务的粗放型工作模式,构建“室引领队”新型警务体系,实现了管理方法迭代升级。
重塑警务体系,实施“一室两队(两组)”派出所改革,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构建“1+2+N”警探巡组管理模式,并在城区交警大队建立“警区警长责任制”,将20个交警大队划分为66个警区,警区与派出所管理对应,打造了专司化、实战化作战单元,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
再造警务流程,充分发挥“一室引领”作用,情报指挥室整合研判情报资源,“点对点”调派社区警务队、执法办案队针对性开展工作,形成一体化运转工作体系。创建社区警务和网格化管理“四合四联”机制,将民警“警务通”、辅警“警辅通”、网格员“津治通”三端应用打通,实现了警务工作从“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
释放警务权限,大力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将33个业务系统资源权限释放到派出所,用科技为基层战斗力提升赋能,极大地满足了基层警务实战需求。推行移动端“指尖警务”新模式,实现警情信息实时推送、重要预警信息秒级响应和闭环运行,有效提升了一线实战处置水平。
聚焦卫城之责,强力推进实战警务机制改革
天津地处首都“家门口”。天津公安机关牢记天津之“特”,勇担“卫城”之责, 全力构筑拱卫京畿重地的“天堑”,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快速反应动态化,推进特警管理改革,组建应急机动力量,保持常态战备力量,布设快速反应作战单元,应急机动力量2小时内全域覆盖,实现前置屯警、精准预警、高效处警,全市刑事警情保持逐年下降,现行命案、枪案、绑架案连续6年全破,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下降21%,破获案件数量数、抓获嫌疑人数量同比提高3倍。
警务协作立体化,组建京津冀警务协作总队,不断完善区域警务协作模式,联合开展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建立流窜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食药环”、经济领域犯罪等联合打防机制,2020年以来通过警务协作,侦破现行命案5起、命案积案9起、侵财案件192起,抓获嫌疑人64名。探索建立交管、出入境、户政等区域一体化服务管理机制,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实战运行智能化,依托“智慧公安”建设,推进警务实战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智能化、可视化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完善集成化、实战化警务运行模式,大力实施“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建成京津冀网络大数据平台并与公安部对接,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聚焦激发动力,强力推进队伍管理制度改革
如何将有限的警力资源盘活,激发全警活力、释放内生动力,把“人”的效能发挥到最大?天津公安机关积极推进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安改革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实施刚性干部交流,严格落实特殊敏感岗位满5年、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的硬性要求,调整交流处级、科级干部5000余人次、民警5800多人,16个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交流,实现了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平衡。
深化辅警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警辅人员管理省级地方立法,建立16项配套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和奖励办法,推进了辅警队伍正规化、制度化、法治化进程,探索了地方立法全国先行、薪酬待遇全面增资、表彰奖励先行先试的“天津做法”。
推行全警绩效管理,助力深化公安改革、提升警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从市局领导班子到基层民警,构建以事察人、知事识人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绩效评价成绩与职务职级晋升、立功受奖等挂钩,在全警树立起激励竞进的工作导向,凝聚起干事创业攻坚力量。
构建“大监督”格局,完成公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设立市局直属机关纪委,在各直属单位、分局设置专职纪委书记,在各派出所、看守所、交警大队设立纪检专员,形成了“驻市局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二级单位纪委+基层纪检专员”的“大监督”格局,确保了纪检监察全覆盖、零盲区、无死角。
改革永远在路上。天津公安机关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优化体制、完善机制,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天津特色的现代化警务之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天津公安之力。(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