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清单制让我们企业方便了很多,以前许多资料要逐个部门跑,现在一次性就搞定了。”办理天津市解放南路一地块报建工作的张欣说。
近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制定出台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并推行“用地清单制”,明确用地清单实施内容,规范办理程序,大幅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土地管理效率。
“用地清单制”明确了用地管控要求等清单内容。“土地出让前,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及土地整理单位对拟出让地块土地现状普查结果和评估评价等指标,依据各自职责,就地块的生态环境、风貌建筑、市政建设、给排水、能耗、园林绿化、通电通讯等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出让后一并交付土地受让单位。”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工作人员说。
同时,紧密依托信息化工作平台规范办理程序。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在“一张蓝图、多规和一”业务协同平台上同步开辟“用地清单”功能,各有关部门通过平台即可获取地块出让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各类评估评价和调查情况,并通过平台完成技术设计要点及管理要求反馈,提升了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使项目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
“用地清单制”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我们将地块评估评价工作调整至土地出让前完成,各部门要求15个工作日内反馈地块管理要求和技术要点,并由一个部门、一次性提出全部用地要求,这样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跑’‘来回跑’问题,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限。”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各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范围做好项目后续报建或竣工验收等工作,如无必要不再增加清单外要求,这样减少用地单位后续报建时间,缩短各类审批时间,确保土地出让后尽快实施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行为,提升了审批服务效能。
“我们将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由过去的‘企业跑’转变为‘政府跑’,用审批的‘减法’换来发展的‘加法’,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让投资者的信心更足。”天津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