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执行到位21亿余元,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法官多方调查走访,25天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抵押房产被私自出租,执行法官灵活审慎,实现多方共赢……7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以扎实高效执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据了解,市一中院以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执行案件为抓手,高站位谋划,多渠道并行,灵活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执结,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案例一
4个月执行到位21亿余元
2018年,某建筑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签订某商务区一期总承包工程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完成建设任务,地产公司支付工程费用17亿余元。施工完成后,地产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2020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地产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债务本金及逾期利息共21亿余元。
地产公司未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筑公司申请执行,市一中院于2020年11月立案执行。经查,该地产公司因涉及多起债务违约,已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有大量巨额到期债务尚待偿付,不具备自动履行能力。因涉案标的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执行法官积极协调沟通,了解企业诉求,慎重精细执行,于2021年1月启动该地产公司名下275套房产的司法拍卖程序,在两个月内完成全部涉案财产交接。2021年3月,经双方共同确认,本案执行完毕结案。本案的顺利执结,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例二
25天帮农民工成功讨薪
2017年,冉某等人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由冉某等人作为实际施工人,负责某石材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竣工后,工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冉某等人诉至法院。2020年10月,法院终审判决工程公司向冉某等人支付尚欠工程款100余万元及利息。冉某等人多次催促工程公司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2月,市一中院立案执行。当时适逢春节,该案执行款项又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在研判后立即制定预案、开展工作。面对讨薪的工人,法官耐心疏导,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强制工程公司履行义务。虽然工程公司以涉案人数众多、账户被冻结、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等为由,拒不配合执行,但执行法官坚持多方调查走访,终于在农历正月十五前,将120余万元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该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仅用时25天,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例三
善意文明执行实现各方共赢
2015年,某化工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王某某约定以其名下的底商房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化工公司无力偿还贷款,银行诉至法院。2016年12月,法院终审判决化工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王某某以其名下的底商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因化工公司、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化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市一中院于2019年拍卖王某某名下的底商房产。司法拍卖流拍后,银行依法选择以流拍房产抵偿欠款。拍卖期间,王某某未经法院许可,私自就涉案房产与某中医院签订租赁合同,中医院投入大量资金进驻装修并运营。被发现后,双方矛盾迅速激化。当时正值新冠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期间,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要求中医院立即腾空涉案房产,责令各方当事人另案解决租赁合同问题,而是反复联系各方,耐心释法明理,摸清利益争点,加大力度,灵活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王某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经银行同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促成各方达成和解。最终,中医院与王某某解除租赁关系,与银行签订租赁合同,继续经营。同时,银行另行起诉要求支付租金的案件也以撤诉方式化解,实现了各方共赢。
本案中,执行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地化解了纠纷矛盾,不仅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市场经营活动的稳定。(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