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12时30分,河西区紫金山路99号华悦大厦2号楼地下室发生火灾。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所幸火势得到及时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后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主张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负一层地下室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近期河西区接连发生多起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的火灾,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街道、委办局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仍然出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恶劣。河西支队坚持“四铁”、“六必”的原则,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主动与公安河西分局法制部门、属地公安派出所对接,固定证据,提供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将张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案件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地公安派出所已对张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河西消防支队全力推动各街道、社区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电梯监控装置,在为居民群众方便停车充电的同时,也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河西消防支队呼吁广大居民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楼道、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将电池带到家中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