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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检察院因地制宜建检察听证室:公开听证优质化 判决结果获认可

2020年来,静海区检察院因地制宜搭建检察听证室,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发表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服务发展大局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我理应受到法律严惩。静海区检察院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回去一定引以为戒,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守法经营。”近日,在得知不起诉决定后,本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表示。该民营企业因缺少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际负责人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联系其他公司营造虚假资金回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余张,税额30余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积极补缴税款。因涉案单位为民营企业,且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故静海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并参考听证结果,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静海区检察院从保就业、保稳定大局出发,对社会危害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在掌握案发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依法审慎做出不起诉决定,有效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情况的发生。2020年以来,通过公开听证,静海区检察院已经依法对6件7人涉民营企业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

化解社会矛盾

张某某与妻子因感情破裂暂时分居,妻子带着女儿回到娘家生活。2019年8月,思女心切的张某某来到妻子娘家,欲强行带走孩子时,遭到了岳父王某某的阻拦。为驱赶张某某离开,王某某情急之下用刀将张某某砍伤,后被判处刑罚。案发后,张某某一直觉得自己伤情严重,司法机关对岳父王某某的刑罚过轻,多次找到司法机关进行申诉。静海区检察院对这一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各位听证员的见证下,通过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张某某终于解开了心结,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表示认可,承诺不再进行申诉。

静海区检察院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将矛盾化解、释理说法思维贯穿于公开听证全过程。通过公开阐释法律依据、摆明事实证据、开展现场质证等形式对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推动司法公开。目前,已对多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取得了“司法更公开、群众更满意”的良好效果。

搭建说理平台

2020年11月,行政处罚当事人吕某因不满静海区某行政单位对其违法用地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静海区检察院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邀请三名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围绕吕某是否有违法行为以及其建筑物等设施占地面积与处罚面积是否相符为议题展开,案件双方交替进行申述与答辩。听证员针对案情分别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当事人进行提问,最终双方就该行政争议案件后续处理达成共识。

静海区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案件当事人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使“民”与“官”在听证员、检察官、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见证下厘清事实、表达意见、友好协商。听证员作为“外脑”对争议焦点进行提问,并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发表评议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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