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们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但新的使命催人奋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完善制度保障、加强监督管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坚持政治标准,选人把关要严格落实。驻村干部是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要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大局意识较强的干部作为首要人选。优化选派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从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择优选派,重点吸纳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把真正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成为带领农民建设美好乡村的主心骨。
坚持精准选派,乡情村况要结合实际。“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精准选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在选派人员前,要对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问诊”,确定基本任务,厘清具体措施。对于主导产业缺乏的村子,重点选派专业农技人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对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村子,重点选派优秀党建干部,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村党组织。县级党委和政府摸清选派需求,统筹各级选派力量,结合乡村实际和派出人员的单位优势、个人能力优势,健全选派队伍结构,保证各类人才相互配合、团结战斗,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强化组织保障,重任激励要双促双提。驻村工作普遍面临环境苦、压力大、头绪多的多重考验,要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鲜花”与“掌声”必不可少。要完善激励机制,以工作认真程度、是否干出成绩、群众认不认可为标准,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最大限度保障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和胆识。同时要坚持压担子与关怀并重,定期与驻村干部进行谈心谈话,通过增加生活补助标准、适安排定期体检等方式进一步体现关心爱护。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表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大大增强驻村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