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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昨日是第12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不断提升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据介绍,2020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围绕中心工作,瞄准“保稳定、促发展、强打击”三大主攻方向,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2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有力维护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此次活动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新闻宣传局联合主办,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承办,全国主会场设在天津。人民网、天津电视台等媒体平台播出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节目──抗击经济犯罪“病毒”;公布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精品案例;围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类型,揭示作案手段和防范技巧。

活动当天,我市共设立16个宣传点,主宣传点设在西青区杨柳青广场。公安经侦民警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结合近年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特点,通过发放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讲解宣传传销犯罪、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社会危害和防范常识,吸引过往群众踊跃参与。其间,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公安西青分局联合市、区两级工商联开展了2021年第五次“企业服务日”活动,现场接受企业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区两级新闻媒体、公安官方新媒体平台和窗口单位、重点路段、商业区户外、楼宇LED广告屏以及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移动电视网络滚动播放防范宣传视频,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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