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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机械车位 购了新能源车 谁知又被充电桩“卡壳”

购买新能源车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没想到在向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时遭遇“卡壳”。车位是自己购买的,也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物业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同意安装。这究竟是为哪般?记者进行了调查。

读者投诉

陈女士是河东区华富家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到现在已经居住快三年了。“我们小区的车位都在地下,分为机械和平层两种类型,其中机械车位可以上下停放两辆机动车。”陈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在购买车位时,挑选的也是机械车位,而且她家的车位是机械车位里价格最高的那种,车位固定,尺寸大,且不会移动。

今年4月初,陈女士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为了能尽快将充电桩安装好,她从国家电网天津分公司了解到,除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外,还要自己居住小区物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并且盖章。“我马上找到物业经理说明情况,可是物业经理却表示不能在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上盖章,理由是机械车位安装充电桩很麻烦,影响物业对车位的管理。”陈女士气愤地说,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并不是他们一家,有业主已经安装完了。几经交涉,小区的物业经理指派一名负责工程的负责人到现场查看是否能安装充电桩,该名负责人也表示可以安装。没想到物业经理以有火灾隐患为由,还是不同意安装。

后来,陈女士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了情况,上周六,河东区住建委的一名工作人员给陈女士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已经与小区的物业经理沟通完了,物业经理同意安装充电桩。当陈女士再次联系小区的物业经理时,对方表示需要跟她签订一个协议,但是她觉得协议中条款不合理,因此这件事情也一直没有人管了。

记者调查

5月10日,记者从陈女士给记者发来的她家地下车位的照片上看到,他们家的车位虽然属于机械车位,但是其中车体一侧和车尾部都靠着墙体。陈女士说道,当初,物业指派的工程负责人也表示充电桩既可以安装到墙体一侧,也可以安装到车辆尾部。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华富家园小区的物业,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她会联系物业经理与记者联系。

不一会儿,陈女士的一名家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他现在正在物业办理相关手续,而且物业已经同意在证明上盖章。对于要签订的协议,因为面对的是小区所有要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因此他们也同意在上面签字。最后,记者再次联系到陈女士,陈女士经过核实后表示,她也是刚知道这件事情,也表示同意。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并没有接到小区物业经理的电话。(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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