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节假期到来之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从4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当晚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27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9起。
26日22时42分,交警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在河北大街沿线,对一辆小轿车的驾驶人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刘某聚餐后返家,自认为此路段不会有交警夜检便侥幸坐入了驾驶室。最终,交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4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酒驾、醉驾及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行动还要结合小长假出行特点和违法行为发生规律,重点在餐饮场所、夜市周边、旅游景区等人流量集中点位,不分时段、不定点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主要对涉酒、涉牌涉证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交警提示,临近劳动节假期,外出游玩、亲友聚会等出行需求增加,喝酒畅饮的同时,应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聚餐场所,或在饮酒后由未饮酒的亲属、同行人员、代驾人员代为驾驶车辆返家。(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