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随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持续开展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深入实施,广大市民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的知晓度和自觉遵从度大幅提升。据统计,本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目前已达到90%,3月中心城区未发生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情况;环外各区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死亡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造成的驾乘人员死亡的比例也降至53%。
3月6日13时3分许,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道交口发生一起小客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虽然当场被撞倒地,但由于驾驶人佩戴了安全头盔,并未受伤。摩托车比电动自行车的骑行速度更快,很多事故案例证实,佩戴安全头盔对于保护骑乘人员的生命具有重要作用。从实际情况看,本市外环线以外区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于中心城区,在环外的国省道、农村道路上行驶时危险性更大,因此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格外重要。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现在气温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仍要坚持安全第一,出发前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是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的必备工具,勿让“不方便”“出门着急”“忘带了”“人少车少”“速度不快”“天气热”等成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