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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示范街镇

根据新出台的实施方案,本市将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社区、农村示范引领,形成的先进经验要向全市推广,全面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据介绍,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和驻津部队,应高标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年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创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实现示范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类别全覆盖、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等目标。年内,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每区创建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滨海新区创建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或功能区,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州区每区创建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到2022年年底,全市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0%;到2023年年底,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年底,全市各街镇全部达到示范街镇标准;到2025年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

此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3年年底,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厨余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其他垃圾焚烧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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