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日前,《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从优化项目前期服务、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网通办”、加强事后监管等多方面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项目前期服务方面,天津推行“用地清单制”。依托“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规划资源部门统一组织普查土地现状,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评估评价关键指标要素,土地受让单位无需再进行相关评估评价。同时,天津将区域评估的实施范围,扩展至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自贸试验区(片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属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区域评估。
天津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天津实施在线自动备案,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在首次进入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联审系统”)申报审批事项时自动完成项目备案,并生成工程建设项目代码。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报装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
天津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在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将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由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扩大至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工程)、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同时,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审批时间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登记不超过14个工作日。对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工程)、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不再强制实行施工图审查。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单位可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天津大力推行电子证照,依托“联审系统”,对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在线申请和提交电子资料,办理部门在线受理审核后,核发电子证照。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现场办理或网上下载打印使用。同时,天津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批复,企业要求获得纸质批复文件的,采用邮寄方式,不收取费用。天津加强系统建设,制定“联审系统”管理办法,继续优化跟踪督办、结果共享、统计分析功能,强化与各审批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的系统互联互通和协同办理,完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
天津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监管,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后补方式审批的事项,实行全覆盖监管。同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