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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携带象牙制品 两个部门深入追查

近日,东疆海关接到线索,某船员携带象牙制品入境。东疆海关、东疆海关缉私分局立即深入追查,在该船员背包底侧发现疑似象牙印章坯4枚,每枚大小约为3×3×10厘米,共重280.2克,表面呈现象牙制品特殊纹路,经鉴定确认为象牙制品,目前海关已将该物品暂扣并开展后续处置。

海关提醒广大市民,象牙及其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的保护物种,我国自2017年12月31日起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个人非法购买、携带象牙制品入境,一旦被海关查获,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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