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铁路春运大幕已经拉开,为了打造平安、有序、温馨春运,天津铁路公安处吹响了“春运安保冲锋号”。连日来,慧眼如炬的铁警处理了数名违法人员。
男子携带甲醇进站乘车被处罚
1月27日晚,王某随身携带约2.5L液体甲醇欲从天津站乘车前往秦皇岛。通过安检时,王某被安检员发现,后被天津铁路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铁路公安提示广大出行旅客,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略有酒精气味。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规定:旅客不得违法携带易燃易爆炸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自己的行李箱,切勿因一时粗心大意或心存侥幸触犯法律法规,对于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的,铁路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
“瘾君子”欲乘火车露出真面目
1月29日10:20,滨海西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春运辖区巡视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神色慌张,有意躲避民警的眼神。经上前盘查、询问并进行尿检,结果呈冰毒阳性。该女子交代,自己自2014年开始吸毒,先后两次被外省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月26日,刚执行完行政拘留,又吸食了冰毒。目前,女子已被地方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理。(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