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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月因骑车用手机128人被警告或罚款

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本市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来,128人因驾驶非机动车时接打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被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

自1月1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以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交通参与者驾驶非机动车接打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实施警告处罚125人次、罚款处罚3人次。交警提示广大市民,在驾驶非机动车时,即使是接打电话,也要将车停到路边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千万不要边骑车边接打手机或浏览电子设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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