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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通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行动战果 仿冒美容药品成本仅十元竟卖千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动员令后,我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介绍,专项行动期间,针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59件106人,审查起诉85件141人,提起公诉62件119人。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实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月通报”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借助“社区检察岗”,开展食药安全知识科普、提供法律咨询、宣讲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食药安全意识、收集犯罪线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制度,制定专门台账,摸排犯罪线索;拓宽监督视野,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堵塞社会漏洞。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建章立制、联合培训、沟通协调、立案监督等方式,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解决认识分歧,达成执法办案共识,形成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

检察机关高质量严标准地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俱佳的食药案件。其中,梁某、杜某等11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因社会危害大、辐射范围广,被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据介绍,梁某原为某制药公司的技术员,辞职后长期从事化妆品经营。在听同行说了一款名叫“保妥适”的注射美容药品后,梁某产生了仿制该药品牟利的想法。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杜某成功研制出仿冒“保妥适”产品,成本价1瓶不到10元钱。仿制药品研制成功后,二人投资100万余元成立公司进行批量生产,并招募了9名销售人员借助网络电商平台、微信群组等向包括天津在内的全国各地销售,产品大多流向 “黑美容院”。该产品在“黑美容院”售价普遍在1000元以上,利润翻了100余倍。截至案发时,梁某等11人共生产、销售仿制药品13000余瓶。2020年7月15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梁某、杜某等11人提起公诉。2020年10月15日,红桥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对11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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