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的通知方式,“未知”的收费标准,一家民办幼儿园280元暖气费该不该交?日前,河北区津宝贝宁园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就遇到这样的困惑。而记者通过采访,为家长找到答案:不交!
有读者反映称,她的孩子在河北区津宝贝宁园幼儿园上学,前几天,她收到幼儿园老师以微信私聊方式发出的“通知”,幼儿园要收取一笔280元的取暖费,在1月14日之前交齐。“津宝贝幼儿园是一所普惠性幼儿园,当初报名的时候还特意问过,没有任何附加费用。”这名读者还告诉记者:“我们平时有个APP发通知,交园费或者各种活动都是在软件里通知的,唯独这次取暖费都是语音电话。”
对于这样有些蹊跷的通知方式,作为幼儿家长来说,深感疑惑。“我查阅了相关新闻,都在说幼儿园向幼儿单独收取取暖费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对这个幼儿园的做法产生质疑,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不知道这280元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幼儿园不能想收多少收多少吧。”
市发改委:不得收取取暖费
那么,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收取取暖费吗?记者联系了市发改委收费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记者:“不能收取。”据介绍,天津市发改委和天津市教委在2019年8月发布一则关于本市《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民办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除此之外,记者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则2018年8月23日发布的《天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其中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区教育局:叫停并责令退费
根据这一情况,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河北区教育局,民办和职业继续教育科强科长得知记者来意后,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已经接到几名幼儿家长的投诉电话,并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幼儿园确实存在收取取暖费的行为,随即叫停此项费用的收取工作,责令幼儿园尽快完成退费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区域内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河北区教育局及时与属地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办学机构进行工作对接,了解其在办学过程中的困惑,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区教育局在发挥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内各职能部门,宣讲政策,实地培训,让更多的民办教育举办者真正了解政策,及时纠正在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使更多的民办教育能够在规范合理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先后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进行对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培训指导,并在培训讲解的基础上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津宝贝幼儿园:对政策理解不清已退费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津宝贝幼儿园负责人吕先生,吕先生表示,由于自身对政策理解不清,所以收取了这笔取暖费。“我也是接到了主管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向我解读了相关政策,我才知道不可以收取这笔费用。”
那么这280元钱是如何核算出来的呢?吕先生告诉记者,是幼儿园方面按照每平米供暖面积以及幼儿人数自行进行核算的。“由于我刚接手该园管理工作不久,对于相关政策还在积极学习中,目前我们正在开展退费工作,本周五之前完成。”(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