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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当事人──市一中院深入推进便民诉讼纪实

昨天上午,毛成律师和当事人来到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走到“综合服务智能终端”前,读取身份证信息后,系统按照规范模板自动生成一份“诉状”。

“智能终端”只是便民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从推行网上立案、在线缴费、自助办理事项,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到借助社会力量,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一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去年9月,一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天津开全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河。2008年9月,一中院成立全市法院第一个诉讼服务中心,首创了一系列标准化诉服机制体系;2011年又率先建成全国首个集网站、热线、短信于一体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2013年荣获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走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前列。

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巩固荣誉,更要付出百倍努力。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最高法院提出了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一中院党组形成共识,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品牌,全国法院系统“示范”品牌。

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与市银行业协会等7个行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业律师、专家学者、商会成员等37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将速裁审判团队和分散于审判执行全流程的送达、保全、鉴定、扫描等事务性工作划归诉讼服务中心,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建设,实现法律咨询、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信访接待等工作“一站式”服务,全方位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法官,我想咨询一下,不去现场可以立案吗?”

“可以的。您可以登录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或微信移动微法院小程序,通过‘网上立案’端口提交立案申请材料,也可以选择邮寄材料办理立案。跟现场办理立案申请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这不过是立案法官常荣无数次解答中的一次普通对话。

由于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显得比以前清静了许多,多数窗口都停止了办公,但是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却一直忙碌着。

对收到的网上立案申请和邮寄立案材料,常荣要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予以补正,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释明后将材料退回,有其他权利救济途径的一并予以告知。

去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一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密集发布“一中院网上立案指南”“天津移动微法院操作指南”“手机App交费操作指南”等宣传视频,引导当事人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方式提交立案申请,以及运用支付宝、微信、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诉讼费,实现了“人员不见面、办事不断线、服务不间断”。

为把“非接触式”的工作做细做好,一中院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为目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远程在线工作室,法官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实时连线双方当事人,实现异地开庭审理案件,缩短了诉讼程序的公里数,开拓了便民服务的新里程,实现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尤其是疫情严重期间,利用远程在线庭审系统,各审判业务庭开庭158次,审理案件365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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