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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随迁子女入学须提前一年提交“五证”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刘**”留言:津南区外地人租房小学入学,教育局要求必须是津南区社保,难道在天津市工作,住在津南区孩子就不能上学吗?

津南区政府回复:经了解,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及《2020年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工作方案》的要求,须提前一年(一般在前一年的10月份)提交“五证”(户口本、家长在津南的居住证、儿预防接种证、住房或租房证明、津南的合法务工证明)在其居住证所在的镇,为其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完成入学申请登记,已完成登记的适龄儿童将由各镇成校依据生源及教育资源情况统筹考虑能否入学。 (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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