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高新区扩充“以函代证”适用范围 一般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来源:互联网
滨海高新区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日前,高新区发布实施方案,将“以函代证”的适用范围扩充到全部产业项目,把产业项目审批流程从“串联”变为“并联”,让企业充分利用签订投资协议至拿地这段时间同步开展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据介绍,“以函代证”主要围绕产业项目审批流程的三个关键环节展开,即,“前期工作意见函”替换立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替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登记意见函”替换施工许可证。
原来“拿地-立项-招标设计-报批审查”的过程是线性的,一个项目从立项到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工,平均时间在半年左右;现在的“立项-招标设计-报批审查”都与拿地的流程同步,项目从取得土地合同到开工建设最快仅需3天。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这种函证并行办理的新模式。
根据实施方案,“以函代证”的范围为高新区范围内的规划工业用地和商务服务业设施用地,对象为一般产业类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敏感区等对安全生态环保方面有严重影响的项目和居住类项目不适用该方案。(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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