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玉柱、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长马骁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玉柱(正局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玉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长马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