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止餐饮浪费等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本市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智慧管理”为突破,以“分类监管”为手段,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着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方案》明确了三大“主题年”:2021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2022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
《方案》确定了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知识检查和考核,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问题;二是 以后厨卫生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强化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控制管理,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三是 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要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四是 以清洗消毒为重点,强化餐饮具洁净度监督抽检,严格清洗消毒制度落实,着力解决餐饮具微生物超标等不洁问题;五是 以“两超一非”为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风险防范问题;六是 以规范操作为重点,整治食品摊贩现制现售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结合创卫工作,通过“搬家式改造,装修式提升”,着力解决食品摊贩环境脏乱问题;七是 以网络订餐为重点,“面上巡查+线上检查”相结合,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过线上监测,线下监管,着力解决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八是 以制度自查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自主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自查制度不落实问题;九是 以资质核查为重点,督促集中用餐单位核验承包者证照,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者经营资质不合规问题;十是 以“明厨亮灶”为重点,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强化社会共治,落实奖励措施,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效率,着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方案》从四个层面制定了20条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特别是压实委托经营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连锁餐饮企业和“食品制售摊贩”经营行为,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管理和服务升级。二是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要求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线上信息公示和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强化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体化检查,加强食品摊贩整治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从严监督执法。四是强化社会共治。 实施“随机查餐厅”和“红黑榜”公示,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量化分级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餐饮业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通讯员赵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