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3,达标天数20天,达标比例为64.5%,无重污染天。O
3浓度同比下降,SO
2和CO浓度同比持平,PM
2.5、PM
10和NO
2浓度同比上升。
PM
2.5、PM
10和NO
2平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PM
2.5平均浓度为54µg/m
3;PM
10平均浓度为80µg/m
3,NO
2平均浓度为52µg/m
3。SO
2平均浓度、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O
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2020年10月,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90~5.82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排名较好的区为红桥区、宝坻区和蓟州区,较差的区为静海区、宁河区和武清区。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20年10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红桥、宝坻、蓟州、津南、河北、北辰、滨海新区、南开、和平、河东、河西、西青、东丽、武清、宁河、静海。
对照10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红桥区140万元、宝坻区120万元、蓟州区100万元、津南区80万元、河北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静海区140万元、宁河区120万元、武清区100万元、东丽区80万元、西青区60万元、河西区40万元、河东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南开区和和平区不予奖惩。(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