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全国人口普查。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天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全市广大居民的倡议书。
本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11月1日至11月15日是集中申报时间,普查员将佩戴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开展入户登记工作。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为节省入户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成员向普查员申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减少普查员入户次数,提高普查工作效率,本次人口普查首次使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如果您希望自主填报,请与所在社区普查员取得联系,或在普查员上门时予以说明,并在普查员指导下,在智能终端微信小程序中完成填报。
您的支持配合,是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您提供的信息经加密处理后直接上传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密。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圆满成功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作出贡献!(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