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本市昨天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昨天1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气象中心和天津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本市空气质量从昨晚转差,部分时段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预警期间采取多项应急响应措施。
本市各工业企业应按照今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其中钢铁、焦化、水泥、砖瓦窑行业,从今天12时起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知悉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并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方案。
同时,本市实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相对湿度,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