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200公顷
■ 工业用地1100公顷
■ 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2800公顷
日前,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公告,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总体工作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安排,编制了《天津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参照近三年平均供应量和上年度实际供应量,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计5100公顷。
在我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200公顷。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50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0.6%。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0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95.2%;保障性住宅用地50公顷,占住宅用地的4.8%。2019年年底我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为14.5个月,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量符合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五类”调控中“18—12个月维持供地水平”的要求。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5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针对我市商业用房去化周期为79.8个月的实际情况,今年商服用地供应以满足民计民生和重大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为重点,减少商服用地供应量。
工业用地1100公顷。计划供应工业用地11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6%。充分保障我市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落实市政府“壮大制造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的要求。
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2800公顷。计划供应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28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4.9%。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轨道交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公告明确了供地区域分布。按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计划安排分布,津城市级土地收益区内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5公顷(另有梨园头地铁上盖项目投影面积为30公顷的地上空间),占总供应量的10.2%;津城市级土地收益区外供应61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6.7%;滨城供应63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27.6%;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五区供应815公顷,占总供应量的35.5%。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划拨用地,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区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