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海关获悉,今年9月份以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连续查发4批未获CCC认证的进口灯具,共计80件,货值173.2万人民币,目前均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日前,海关关员在对徐州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家具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中有10件灯具无“CCC”标识,且无法提供“CCC”认证证书。9月下旬天津新港海关连续查获3批无“CCC”认证的灯具,包括落地灯3件、壁灯13件、吊灯7件、汽车用大灯10件和剧场吊灯37件。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8号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海关总署2020年21号联合公告要求,以上照明装置均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才允许进口。目前海关人员对涉及灯具不予放行并按相关规定处置。
CC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天津海关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嵌入式、固定式和可移式灯具,以及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六种照明电器产品,都已纳入国家CCC强制性认证范围,进口和销售时应该具有CCC认证证书和相应的CCC认证标识,消费者在购买进口灯具时也要认准CCC认证标识。(津云新闻记者 陈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