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车辆拒绝给消防车让行 罚200元记3分

近日,在静海区一辆小客车遇到后方有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时,没有避让,而是一直阻挡消防车前行道路,影响了救援时间。得知情况后,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立即将该违法驾驶人传唤至大队,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近日,城区大队交警接到举报称,消防车因救援任务行驶在静海区吉星市场附近时,前方却有一辆小客车始终不让行,影响救援时间。得知情况后,大队立即进行核实,发现情况属实:10月9日8时48分,在徐良路与北华路交口处,号牌为津HZS×××的白色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后方的消防车鸣笛充耳不闻,不仅不靠边让行,而且长时间阻挡消防车前进道路,影响救援时间。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传唤该车驾驶人卢某。10月14日,卢某来到大队。经民警宣讲教育,卢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卢某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执行任务消防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3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