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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醉驾出租车 端起酒碗砸饭碗

出租车驾驶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应该遵守职业操守,更应遵守法律法规。一名胆大妄为的“的哥”,居然醉酒后驾车上路,因此丢了“饭碗”。

交警解放南路大队近日在解放南路天津医院附近开展夜检行动,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当天凌晨0时12分,交警突然发现一辆出租车在距夜检点位20余米处悄然靠边停车,交警迅速上前准备检查,出租车驾驶人突然打开车门弃车逃跑,没跑多远就被交警拦下。经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在检测数值面前,该驾驶人对自己醉酒驾驶车辆供认不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出租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营运车辆驾驶人应具有更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千万不能有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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