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在官网上正式发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在前期公示基础上),蓟州区目前已成功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在蓟州区一直备受关注。今年初,蓟州区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结合该区实际,按照“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标杆、津京生态涵养区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探索先锋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样板”的战略定位要求,对标37项考核指标压实部门责任。
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蓟州区瞄准生态功能区定位,实行山水河湖全面挂长,加大河湖坑塘治理力度,完成入河排污口门排查整治,全部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坚持南迁北管的原则。实施于桥水库河口湿地建设22平方公里,通过生态系统净化,年削减入库总氮924.32吨、总磷50.13吨。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蓟州区先后实施林地生态防护建设、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与生态保护修复、河道生态修复与治理等项目。创新推进矿山创面综合治理,对历史上作为建材基地破坏的矿面和矿坑,坚持科学修复,以修复促开发,以开发促修复。
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指引,扎实推进社会建设。蓟州区实施的“城乡生活垃圾收处体系”已成为全国样板。建成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100%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实施建设城市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公园绿地,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覆盖半径,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