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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连日来,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南开、武清、宝坻等区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餐饮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九银十”市场消费活跃,该局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天津市二冷食品冷冻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开区菜市场、餐饮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等违法行为,对违反“五个禁止”(即: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

市市场监管委相关人士表示,将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监测中发现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实、严厉查处。对监管中发现的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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