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犹如阳光、空气和水分,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经济发展。今年,天津滨海新区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短板、对症下药,打出组合拳,施行综合策,打响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高杰表示:“作为考核管理部门,我们通过精准化的指标设计,标示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攻方向,推动各单位协同发力,跑出滨海‘加速度’。在优化产业环境方面,今年新增了主题园区和飞地经济指标,权重达到10%,明确各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不超过4个,引导他们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协同发展。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我们对标世界银行的评价标准,放眼19个国家级新区,把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分解到24个区级部门,作为硬性任务,进行重点考核。同时,对不直接扛指标的部门,设置足够分量的加减分项,鼓励他们各尽所能、争做贡献。”
考核的威力在于结果运用,为了强化考核的刚性约束,该区专门制定了《滨海新区营商环境考核结果运用办法》,高杰介绍说,在日常监测方面,综合运用政务网、8890、信访部门数据,建立营商环境监测月度榜单,对上榜问题,向责任单位发提醒整改单,情节比较严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记入“第一种形态”。在年度考核中,凡是承担指标在国家级新区联考中名次靠后、拉低新区总成绩的,单位绩效和领导班子均不评为优秀等次。在干部个人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单位营商环境考核成绩优异的,干部优先评优提高绩效奖励系数。相反,对工作不力损害营商环境的不为者、误事者、破坏者,视情节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党纪政务处分、降免职等问责处理,当年度干部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按规定扣减当年度绩效奖。同时,鼓励支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大胆改革创新,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探索试验中出现的偏差失误,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研判,凡符合容错免责的,依规予以免责减责。
按照上述办法,结合上半年考核结果,滨海新区已安排对营商环境成绩靠后的3个区级部门和3个街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下一步滨海新区将针对营商环境考核成绩靠后的单位,加强整改跟踪。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结合起来,真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津云新闻记者 陈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