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东丽区发生一起儿童在道路上骑行滑板车与小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为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减少此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路面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市开展的道路交通违法“铁拳”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加大对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滑板车、轮滑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问题的查处力度。
治理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加大城市主干道、繁华路段、大型商圈、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检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滑板车、轮滑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的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对未成年人使用滑行工具的教育劝导工作,减少滑行工具违法上路多发的现状,切实提升路面管控效果,规范路面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对违法上路行驶的,将予以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同时,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或将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对自身、对他人和其他车辆都是一种安全隐患,为了安全,应选择远离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骑行,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如市民为了休闲娱乐,应当在特定的封闭场所骑行。对于儿童骑行滑板车的,家长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切勿让孩子在道路上骑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