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警法> 正文

民法典首次引入遗嘱撤回概念 任何时间均可 有两种撤回方式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对于去世后财产归属的确定。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之后,根据其自己的真实意愿,有权撤回原来所立的遗嘱。这充分体现了遗嘱自由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子女孝顺父母,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静海区人民法院法官刘子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首次引入“遗嘱撤回”的概念,取代了继承法中“遗嘱撤销”的概念。遗嘱的撤回,是指遗嘱人取消原遗嘱的法律行为。遗嘱一经撤回,即失去了发生效力的可能性,如果遗嘱人未立新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产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回,不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撤回遗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回遗嘱。另一种是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虽然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撤回遗嘱,但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撤回了遗嘱。推定撤回遗嘱表现在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而使遗嘱所处分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者所有权转移的,遗嘱被视为撤回。另外,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其行为也表达出不想原有的遗嘱产生法律效力,也应视为撤回。

民法典之所以采用“遗嘱撤回”的概念,是因为,撤销是针对生效行为的,未生效行为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遗嘱是死因行为,行为人死后才生效。所以,遗嘱人不能在死后撤销遗嘱,只能在生前撤回遗嘱。遗嘱人撤回遗嘱,并非使生效遗嘱自始不生效,而是停止追求实现遗嘱。故而民法典表述为遗嘱的撤回更加准确。(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