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从河东区某物流配送中心离职后,想利用配送站的管理漏洞“捞一笔”,没想到第二天就东窗事发。日前,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017年至2018年,李某曾在河东区某物流配送中心当快递员,后离职。一段时间后,李某因没钱还信用卡,便打起了老东家的主意。2019年3月,李某按照计划网购了两部手机,并随便填写了一个不能打通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不详的收货地点。订单因找不到联系人被退回到配送站。当晚,李某来到空无一人的配送站,取出用于夜晚卸货的备用钥匙,将站内监控电闸关闭后,进入站内将手机盗出。随后,李某连夜赶到河北省一处电子物品回收站将手机变卖,并准备驾车逃回山东老家。
第二天一早,还在路上的李某接到了快递站经理王某的电话。王某在电话中称,快递站失窃后已经报警,并且有证人见到李某进入了快递站,希望李某赶快归还手机。无奈之下,李某只好驾车返回天津投案自首。
经审理,被告人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盗单位人员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