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分享按钮

首页> 资讯中心> 民生> 正文

村民申请新的住宅用地需要什么条件?武清区回应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孙艳磊”留言: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一再要求“一户一宅”切实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情况下。我家户口名下没有宅基地,我家应当通过什么方法申请新的宅基地?

武清区政府回复:根据天津市武清区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