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185件、涉及227人,批准逮捕51人(涉案36件),提起公诉58人(涉案47件)。市检察院指导武清、津南、红桥、东丽等区院依法办理了30余起涉及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的案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天津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措施》一共18条,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依法平等保护,积极营造公平可靠的投资环境,依法审慎采取司法措施,坚持“少捕”“少押”“慎诉”,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助力企业家健康成长;突出办案职能,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加大打击追诉力度,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加强对产权、知识产权和新型权益的司法保护,确保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加大监督力度,积极营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延伸检察职能,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天津检察”App上建立联系服务企业信息平台,开通“菜单式”预约服务,更好对接企业的司法需求。(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