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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搭小屋占空间存隐患

家住河东区中山门互助南里5号楼4门的高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一楼住户侵占了楼梯下楼道的公共空间,建成小屋,当成自家杂物房,他多次反映都没有结果。

记者近日前往现场,推开楼道门,小屋就在左手边,占用的是楼梯与楼道地面的夹角空间,有围墙、铁窗和栅栏门,并用木板遮挡。门上锁,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门口放着一个塑料桶和两把折叠椅。“楼道是公共空间,是居民共有的,不是个人的地方,这个小屋就是违法建筑。现在河东区正在创文创卫,楼道内的违法建筑为何迟迟不拆?”高先生说,他多次向居委会反映,都没有结果。

采访中,互助南里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接到居民反映情况后,他们与建小屋的居民沟通过,但对方不配合。他们已将情况 反映到中山门街综合执法大队。

记者采访中山门街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复,中山门地区基本都是老旧小区,违法建筑比较多,在楼梯下建小屋的情况也不少,高先生反映的情况目前已经列入了拆违计划,将逐步拆除。(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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