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主动发现隐患漏洞,积极制发检察建议,整治了部分行业领域乱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张某某是我市某公司的负责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从2011年起,其雇用和组织多人实施多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逐渐形成以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移交到北辰区检察院后,在细致审查案件的同时,办案组还特别注重排查是否存在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隐患漏洞。在审查张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卷材料过程中,办案组发现某区产业园管委会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某镇政府在事项审批和公章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某区规划局和发改委在审批上存在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等严重漏洞。此外,在审查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等罪案卷材料过程中,办案组发现河北省廊坊市某镇存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不规范、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
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北辰区检察院依法向某产业园管委会、某镇政府、某区规划局和发改委、廊坊市某镇等6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以案为鉴,建章立制,规范监管,源头预防,形成良性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书后,6家被建议单位均表示照单全收,下一步将对照检察建议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截至目前,6家单位已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向北辰区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
同样,蓟州区检察院在办理唐某某等人涉黑案件时,发现唐某某经营的寄卖商行、商贸有限公司除了正常的旧物寄卖和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外,还对外发放小额贷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因此,蓟州区检察院依法向区市场监管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加强行业整顿、建立动态长效机制、开展统一排查、加大法律宣传、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等方面加以改进,堵塞监管漏洞。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积极有效地进行行业清源整顿,彻底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共同营造蓟州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行业清源”工作不仅关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最终实现,也关系到今后天津重点行业领域和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坚决落实“每案必建议”、应发尽发的要求,结合司法办案,围绕十大行业领域开展排查,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调研,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同时,注重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和跟踪问效,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监督和配合被建议单位开展工作,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据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立足社会综合治理与黑恶土壤源头治理,共向相关单位制发行业清源检察建议227件。(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