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日发布2020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各有关部门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范围延伸至农村河湖,河湖“清四乱”实现城乡全覆盖,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笔者以为,清理河湖“四乱”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实施城乡全域化治理,是全面提升本市河湖水域环境质量的务实举措,是深化河(湖)长机制和制度落实的有力抓手,是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颜值的重要环节。河湖“清四乱”,让水清岸美,功在当今,利泽长远,十分迫切与必要。
城乡统筹协同,全面治理河湖“四乱”,实现城乡河湖环境保护一体化,正是根治危害河湖环境“顽症”的有效良方,也正是深入落实河(湖)长制,促进河湖环境根本性好转的关键所在。
我们要以河湖“清四乱”向农村延伸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思路,细化狠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促进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补齐农村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短板,确保河湖“清四乱”收到实效,进而推进本市城乡河湖水域环境全面提质升级,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和受益。(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