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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20万元!群众举报天津武清区有人非法处置危险物

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津市从5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危险废物企业排查,并鼓励群众发现线索积极举报,切实从源头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7月,有群众举报天津市武清区某收集点有人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造成环境污染。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及武清区公安分局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开展联合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收集点现场存有数十吨废铅酸蓄电池(属于HW31类危险废物),操作工人将部分废铅酸蓄电池内的酸液倒出后,利用车间下水管排入外环境自然渗漏。经对暗管内存留废水取样监测,PH值<1,为强酸性,公安机关现场立即固定证据、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确认该举报事项属实,符合《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奖励条件。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对该收集点依法立案查处,将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程序继续审核后,将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全市范围开展危险废物企业排查行动中,各市级部门、各区针对所有危险废物(除医疗废物外)产生、运输及经营单位,落实组织排查、现场检查、分类处理三项整治任务,切实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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