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7,达标天数13天,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天。PM
10浓度同比上升,PM
2.5、SO
2、CO和O
3浓度同比下降,NO
2浓度同比持平。
PM
2.5月均浓度和O
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
2.5月均浓度为37µg/m
3,O
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222µg/m
3。PM
10、SO
2、NO
2月均浓度和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达标。
2020年6月,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4.31~5.19之间,按照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率各占50%权重进行排名,6月排名较好的区为红桥区、南开区和蓟州区,较差的区为宁河区、静海区和津南区。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补充办法》,根据监测结果,2020年6月份,各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红桥、南开、蓟州、河东、和平、武清、河北、宝坻、河西、滨海新区、东丽、北辰、西青、津南、静海、宁河。
对照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红桥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蓟州区100万元、河东区80万元、和平区60万元、武清区40万元、河北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宁河区140万元、静海区120万元、津南区100万元、西青区80万元、北辰区60万元、东丽区40万元、滨海新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宝坻区和河西区不予奖惩。(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