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儿童出行需求增加,特别是少数儿童并不具备独自出门或骑行非机动车的个人保护能力,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暑期来临,请家长增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出行安全。
7月19日中午,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交警、辅警在水木天成团结路与海源道交口执勤中,发现一名儿童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电动车,且其后方还坐着另一名儿童。见此情况,辅警曹云飞立即上前并示意两名儿童下车。经了解,骑车的孩子12岁,其后方驮带的儿童10岁。曹云飞通过孩子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其家长。在当面告知家长儿童骑行非机动车上路的规定及危害之后,由家长推行该车辆并带领儿童离开。
交管部门最近在日常疏导中发现,少数儿童三两结伴或独自出行过街情况较多。特别是在午间车流量较少时段,个别儿童骑自行车或驮带他人上路;在小区内道路,个别儿童将其作为练车场地骑行。这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对自身的安全造成隐患。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儿童上街尽量有家长陪同。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马路不是练车场,家长应增强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暑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