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出台了《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
“这是一个让教育工作者欣喜的规定。让既重要又敏感的校园安全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对于学校的管理者,给了我们推进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方法。”和平区万全小学党总支副书记焦茹说,“《规定》涉及到不同部门,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学生监护人等对学生和教职工合法权益应该履行的职责,这是学校工作强大的后盾,让各方形成合力真正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规定》的出台,让学校深切地感受到了国家对于青少年的关心。焦茹表示:“它细化了社会各部门对学校安全的职责,比如公安机关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置报警点或治安岗亭。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科技设备,施划交通标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上下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把校园门前及周边作为巡逻必到点。这些内容极大地保障了学生安全出行、安全进校。”
《规定》中提到,要优化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设置,禁止在校门前两侧50米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设立停车场。焦茹说:“对于学校而言,学校门前的停车场为学生进校和放学不同程度的带来了安全隐患,有时候由于车辆阻碍学生路队的正常行进,老师们不得不带领学生们绕行或穿梭于车辆之间。《规定》的出台,最大程度地为学生、家长、学校带来了安全的保障。”
天大附中校长肖伟表示:“学校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教职工、学校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学校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全国多个省市不断发生学生安全事件,给我们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市教育两委及时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安全管理规定,对基层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工作部署是非常有必要的。”
肖伟介绍,《规定》给他最深印象的是内容的全面和细致。“比如根据《规定》,党组织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每所学校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和4名专职保安员,并根据师生员工总人数进行增加;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实行‘一键报警’;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等。”肖伟说,这些规定促使校园建立起“立体”防护网,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正面回应了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安全的关切,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踏出坚实的一步。
肖伟表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安全责任,各级领导都应该肩负起相应的责任。此外,《规定》在安全方面的内容非常细致,呈现了学校安全网格化的趋势,使安全工作更有操作性,也更有抓手。(津云新闻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