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宁河区人民法院采用被羁押的被告人线上开庭、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线下开庭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介绍,2018年年初,杜某到公安宁河分局芦台派出所报案称,贾某某以伪造的房产证为抵押诈骗其钱财。经初查,贾某某先后以宁河区两套房产为抵押,向杜某借款148万元,杜某在要账时,发现贾某某提供的两个房产证系伪造证件,且其无力偿还债务,于是报警。
办案民警随后围绕诈骗一案展开调查,发现贾某某和两名借款人杜某、张某的存款来源不清,大部分款项从王某强、王某龙、崔某等人的账户聚集分散后又分别返回各自账户。经过抽丝剥茧,一个以王某强、王某龙、崔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王某强等4人为首要分子,杜某等多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使用暴力,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本次开庭,共涉及14名被告人,其中包括被羁押在宁河区看守所的9名被告人以及取保候审的5名被告人,其余7名被告人该院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