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同步调整,调整办法相同,挂钩标准一致。具体办法为:一是定额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二是挂钩调整。全部退休、退职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增加养老金。三是高龄调整。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四是适当倾斜。上述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376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
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228万人受益。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7月起发放,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定额调整
■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挂钩
■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增加养老金。
高龄调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 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 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适当倾斜
上述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376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
增加养老金
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19年末年满70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227.13元。
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80.64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407.77元。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39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24元((31-15)×1.5=24),一共增加39元(15+24=39);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51.64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227.13×1.6%=51.634≈51.64;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部分累计180.64元(60+39+51.64+30=1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