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阎媛”留言:我住南开区,想问一下我所在的小区是否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南开区政府回复:关于住宅加装电梯应满足实施、表决、规划等一系列要求,2019年我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意愿强烈的既有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先行启动,2020年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附:南开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二)非单一产权;(三)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四)建筑层高为四层(含四层)以上且未设电梯;(五)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筹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结合进行:(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包括管线迁移切改费用)及运行使用、后期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申请主体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申请主体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由其自行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二)财政补助资金。(三)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应当充分听取加装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栋(门)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也无明确反对意见。(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