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共同举办了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启动仪式。市就业服务中心作为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部门,与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现场签署了经办协议。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将在我市开放21个营业网点作为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网点,为我市小微企业和重点创业群体提供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等服务。
启动仪式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负责同志,为创业担保贷款市级经办银行营业网点授牌,并现场向5位个人创业者和5家小微企业代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7.7万元,用于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有效解决了因疫情影响给创业者带来的资金困难,为创业者“贷”来了“及时雨”。
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张敏表示:将通过“互联网+创业贷款”服务模式,依托全市各区21个服务网点,打造普惠金融的“创业者港湾”,为创业群体开辟绿色通道,足额保障规模,实施利率优惠,发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源连接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营支持、贷款支持、投贷联动、创业辅导、商机撮合等创业创新相关服务,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今年以来,为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天津市陆续出台了“稳就业32条”、“强化稳就业举措76条”和“高校毕业生40条”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创业方面,天津市出台了一揽子支持创业的利好政策,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扶持体系。创业担保贷款作为对本市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最直接、最有效的扶持措施,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得到了创业者的广泛关注。
“今天,我们正式启动市级经办业务,标志着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进入快速发展期。”天津市人社局局长杨光在发言中表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全市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初期资金问题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双创”战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出台了《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在政策体系、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在贷款范围、贷款额度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创新。
扩大了贷款范围。天津市市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本市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贷款要求的,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且无违法违纪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提高了贷款额度。对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落户5年内“海河英才”等重点创业群体和“项目+团队”成员,贷款最高额度上浮至50万元,以同一个“项目+团队”成员共同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额最高可至300万元。
延长了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允许展期1次,最长不超过1年。
拓展了担保方式。除以创业担保基金担保外,允许以信用、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提供担保,对“项目+团队”成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以及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国家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借款人,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提高了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予以贴息。
丰富了经办渠道。为进一步拓宽创业担保贷款的获取渠道,为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资金支持,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除可到经营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外,还可到市级经办银行网点办理,有申请贷款意愿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就近到经办网点咨询、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津云新闻记者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