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姚增安”留言:已经有天津牌小汽车,还可以购买第二辆车上本地区牌照吗?上本地区牌照后,摇号又摇上指标号牌,还能过户吗?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使用区域指标的注意事项:
1.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行驶受限。该部分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具体限行措施以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限行通告为准。
2.使用区域指标后不能申请增量指标。根据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如果个人名下持有有效的小客车区域指标或有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将不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不能再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3.使用区域指标后不产生更新指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再次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时均不产生更新指标。
4.其他注意事项。区域指标不能办理异地车辆转入业务;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其初始性质不能登记为营运性且不能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业务;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使用除区域指标之外的其他指标办理转移登记业务;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被盗抢后,不能申领小客车盗抢指标,如有用车需要可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温馨提示:申请人获取区域指标后,用于在本市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不含面包车)办理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业务。 (津云新闻记者 张志怡)